公告經台中地方法院裁定駁回旭明光電聲請本公司重整及緊 急保全處份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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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3年05月12日 星期一 |
1.事實發生日:103/05/07
2.發生緣由:
股東旭明光電(股)公司及林孜翰、魯柏麟於3/25向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提出聯勝光電(股)
公司重整聲請及緊急保全處分。
3.因應措施:
本案經台灣台中地方法院103年度整字第1號 雅股及103年度聲字90號 雅股裁定,旭明光
電(股)公司等股東聲請聯聯光電(股)公司重整事件及緊急保全處分,裁定聲請駁回。
特此公告。
4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
資料來源--公開資訊觀測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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